学生处、各系:
根据湛教办[2013]443号《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退费工作的通知》的精神,学校党委会议决定,学校拟定于9月15日至9月21日学生回校集中办理签领退学费手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退学费对象:已缴纳2012年-2013年度的学费,符合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的08(3+2)、09(3+2)、10、11、12年级学生。
二、退学费金额:本次签领退学费是在第一次签领基础上补签领差额部分,未曾签领退学费的学生本次签领的是全额退学费。
三、集中退学费时间地点:2014年9月15日-9月21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5时,学校一号会议室。如因故不能在规定时间返校办理退学费的学生,请于2014年10月31日前在学校上班时间到财务中心办理。
四、办理退费要求:
1、退学费必须由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、银行卡,亲自办理签领。
2、学生确实由于其他原因未能回校签领的,可以由学生父母携带学生户口簿、银行卡来校办理签领手续。
3、其他人员不得代签退学费手续。
请学生处、各系及时做好通知学生回校办理退学费工作。
财务结算中心
2014年9月5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