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,省直机关团工委,各中职、技工学校团委:
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求,进一步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塑人功能,以先进文化凝聚和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投身幸福广东和文化强省建设。团省委决定联合省教育厅、省文化厅、省学生联合会共同举办第八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(以下简称文化艺术节)。本届文化艺术节首次把我省中职、技工学校作为参与主体,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和活跃我省大中专校园文化艺术氛围。为做好中职、技工学校的相关参赛组织工作,特强调以下几点要求:
一、精心组织,广泛发动。本次活动将针对中职、技工学校开展7项活动,其中各校自主开展的活动2项,包括:“青春中国梦 奋斗最美丽”主题团日活动、“彩虹人生—我的中国梦”优秀中职毕业生报告会活动;各校推荐选手或作品参赛的5项,包括:“感动南粤校园”广东大中专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、新媒体创作大赛、书画作品大赛、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十大歌手大赛、广东大中专学生舞蹈大赛等。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、省直机关团工委要严格按照《关于举办第八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》(团粤联发[2013]60号)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的要求,及时通知各自归口管理的中职、技工学校按照赛事要求选拔推荐作品或选手参赛;各中职、技工学校团委要广泛发动同学参与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开展覆盖面广、参与度高的相关活动,活跃学校校园文化氛围。
二、加强宣传,扩大影响。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,特别是新媒体,建立文化艺术节专用宣传平台,策划整体宣传方案,加强对全省活动和本地学校活动的宣传报道,实时摄录活动开展情况。各中职、技工学校要注意记录和汇总本校宣传情况,整理成档,分别于11、12月月25日报送至所属地市团工委或省直工委。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、省直机关团工委要及时上报归口管理学校的活动情况,与组委会保持信息沟通。
三、积极参与,力争优秀。本届文化艺术节将设立“优秀组织奖”、“优秀宣传奖”、“优秀指导教师”。其中,“优秀组织奖”面向各承办项目的学校评选。“优秀宣传奖”面向各参与学校评选,依据向主办单位报送信息情况,校内外传媒宣传,校团委主页、学生会主页的专栏宣传,新媒体宣传等情况评审。“优秀指导教师”称号授予获得三等奖以上的项目指导老师(原则上每个项目只授予1个“优秀指导教师”称号)。各项比赛根据实际设一、二、三等奖等奖项以鼓励参赛选手及组织单位,请各单位认真落实,力争优秀。
特此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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