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:
为简化学校内部公文办理程序,提高办文效率,经学校领导批准,对我校现行公文办理程序作如下调整。
一、收文办理程序
1、校外文件→签收登记(办公室)→整理分类(办公室)→分管副校长阅示、提出办理意见→校长审批→分管副校长安排部门承办→文件送校办公室存档(承办部门)。
附:湛江市技师学院收文办理呈批表
2、校内文件→部门签收→部门办理→部门存档。
3、需领导传阅的文件由校办公室按程序办理。
附:湛江市技师学院收文办理呈阅表
二、发文办理程序
1、上行文:起草文件稿(承办部门)→修改审核文件稿(承办部门领导)→审核定稿(分管副校长)→审批签发(校长)→形成正式文件(承办部门送办公室编排、打印、用印)→文件存档(办公室)→上送文件(承办部门或办公室)。
2、下行文:起草文件稿(承办部门)→修改审核文件稿(承办部门领导)→审核定稿(分管副校长)→审批签发(校长)→形成正式文件(承办部门送办公室编排、打印、用印)→文件存档(办公室)→下发文件(承办部门或办公室)。
附:湛江市技师学院发文审批表
三、几点要求:
1、各部门必须将签收的学校的上级或同级等校外文件、公函、传真交学校办公室按程序办理,任何部门不得留存文件(包括会议发放文件、公务捎带文件等)。
2、各部门承办事项办结后,必须将文件退回校办公室存档。
3、各部门对外行文,必须经校长审批签发。
学院办公室
2013年9月18日
湛江市技师学院收文办理呈批表
紧急程度: 秘密等级: 编号:
来文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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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文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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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标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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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内容摘要】 |
【拟办意见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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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领导批示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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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 |
湛江市技师学院收文办理呈阅表
紧急程度: 秘密等级: 编号:
来文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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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文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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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标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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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内容摘要】 |
【拟办意见】呈阅件
呈于锦杰校长、陈桐副校长、孙建平副校长、罗斌副校长阅示,校长助理廖振同志阅。
经办人:
年 月 日 |
【领导批示】 |
备注: |
湛江市技师学院发文审批表
紧急程度: 秘密等级: 编号:
拟文部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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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文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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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标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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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文字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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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送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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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发份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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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内容摘要】 |
【拟办意见】
经办:
年 月 日
审核:
年 月 日 |
【领导批示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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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 | |